第三篇  如何在家中培養愛的氣氛,並叫愛增長

【前言】愛是婚姻的根基,愛也是家庭的根基。愛引兩個人去結婚,愛也維持兩個人在家庭裏。你如果好好的餵養它,愛是很容易生長的,你如果餓它,愛是很容易死掉的。…沒有愛的結合是一件痛苦的事,沒有愛的家庭更是一件痛苦的事。在一個家庭裏沒有愛,也許在目前,在中年以前還不覺得。但是到老年的時候,你就要看見說,這一個家庭是何等不行,是冰冷的家庭。那一個分別就大。所以要學習在中年以前,就餵養你家庭的愛。要想法子餵養它,自然而然在這一個家庭裏就充滿了愛。(摘自倪柝聲弟兄文集,第49冊,306頁)

壹、丈夫是一家之主,豫表基督,維繫一家的見證,也成了兒女的榮耀(箴十七6)
一、丈夫既是豫表基督,基督如何凡事順服父神;丈夫也要如何凡事順服基督,讓基督居首位、掌王權。

二、基督如何是以生命和愛掌權,丈夫也要天天享受基督那得勝的生命,並活出神聖的愛,來為主掌權。

三、基督是以捨命的愛來愛召會,丈夫也要以這樣的愛來愛妻子。不只能把金錢、兒女信託妻子,也要把時間和全人盡量為妻子和家人花費。
『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召會,為召會捨了自己,』(弗五25,)
『丈夫對妻子的愛,必須像基督對召會的愛,甘願付出代價,甚至為妻子死。』(弗五25註2。)

四、丈夫捨命的愛就成了全家祝福的源頭:當丈夫這樣愛妻子,妻子自然就甘心樂意的順服丈夫,也死心塌地的照顧兒女,兒女也自然就能孝敬父母,凡事端莊順服。這樣充滿恩愛的家庭,就是神人家庭生活的榮耀見證。

貳、妻子是丈夫的幫助者,是家庭的中心:
『耶和華神說,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』(創二18。)
一、神的創造,是以家為單位,以丈夫為一家之主,以妻子為丈夫的幫助者。妻子該是丈夫的好幫手、好配偶。一個蒙恩的丈夫,背後都有一位妻子作他的賢內助,作他最好的扶持和供應。

二、丈夫雖是一家之主,妻子卻是一家的中心:丈夫若是頭,妻子就是心臟,整個家的生機都在妻子身上。舉凡全家的飯食供應、精神支柱、溫暖扶持都是來自妻子。尤其是對兒女的教養、人格的影響,都比丈夫深遠得多。有健全的家庭生活,纔有健康的召會生活。只要一個家服事得好,姊妹就會從神那裏得著稱讚。
『艷麗是虛假的,美容是虛浮的;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,必得稱讚。』(箴卅一30。)

三、妻子不只是一家的中心,更是全家氣氛的關鍵:一家的氣氛是甜美溫馨、或是冰冷淒涼,關鍵全在於妻子。有些姊妹盡全力把家佈置得美侖美奐,但不一定有基督的香氣;有些姊妹把全心思都放在穿著、打扮上,但不一定是基督的活出。姊妹們最重要的事,還不是家中的擺設和自己的裝扮,乃是靈中馨香之氣的洋溢。

『你們的妝飾,不要重於外面的辮頭髮、戴金飾、穿衣服,乃要重於那以溫柔安靜的靈為不朽壞之妝飾的心中隱藏的人,這在神面前是極有價值的。』(彼前三3、4。)
『我們的靈是我們心中隱藏的人,在主裏的姊妹作妻子的,在神面前的妝飾,該是她們內裏之所是,就是她們心中那以溫柔安靜的靈為不朽壞之妝飾的心中隱藏的人。這種屬靈的妝飾,在神面前是極有價值,且是永存不朽的,不像那些頭髮、金飾、衣服物質的妝飾,是會朽壞的。」(彼前三4註1。)

四、因此姊妹們一早起來,就要使你的靈得復甦、得餵養。藉著呼求主名、禱讀主話、歡唱詩歌、與主交通,操練過活在靈中、住在愛裏的生活,使全家的氣氛甜美溫馨,使全家人因你大蒙祝福。
『要常常喜樂,不住的禱告,凡事謝恩;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對你們的旨意。』(帖前五16~18。)

五、妻子最甜美的本分不是賺錢補貼家計,乃是愛丈夫、愛兒女,使丈夫無後顧之憂,使兒女有家可歸,有處可傾吐心聲。聖經中許多神所重用的僕人,都是因為有好母親的教養。

『好訓練年輕的婦人愛丈夫,愛兒女,清明自守,貞潔,料理家務,良善,服從自己的丈夫,免得神的話被毀謗。』(多二4、5。)

參、然而因著大部分的夫妻都在不同的文化、教育、家庭、環境下長大,不只受造不同,性情、個性有別,連價值觀和生活習慣都有很大的差異。而且男人都比較粗心、遲鈍;女人都比較柔細、敏感。因此夫妻的衝突是難免的,若要在家中培養愛的氣氛,並叫愛增長,就必須認真操練:

一、不要彼此誤會,乃要彼此領會
『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,總要彼此容忍,彼此饒恕;主怎樣饒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』(西三13。)

二、不要彼此堅持,乃要彼此扶持
『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,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。若是跌倒,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;若是孤身跌倒,沒有別人扶起他來,這人就有禍了。』(傳四9,10。)

三、不要彼此要求,乃要彼此代求
『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,互相代禱,使你們可以得醫治。義人的祈求發動起來,是大有能力的。』(雅五16。)

四、不要彼此定罪,乃要彼此認罪
『人有見識,就不輕易發怒;寬恕人的過失、便是自己的榮耀。』(箴十九11。)

五、不要彼此否定,乃要彼此肯定
『末了的話,弟兄們,凡是真實的,凡是莊重的,凡是公義的,凡是純潔的,凡是可愛的,凡是有美名的;若有什麼德行,若有什麼稱讚,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。』(腓四8。)

六、不要彼此相害,乃要彼此相愛
『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敗落;』(林前十三7;)
『愛是不加害與鄰舍的,所以愛乃是律法的完滿。』(羅十三10。)

七、不要彼此爭戰,乃要彼此稱讚
『所以在基督裏若有甚麼鼓勵,若有甚麼愛的安慰,若有甚麼靈的交通,若有甚麼慈心、憐恤;你們就要使我的喜樂滿足,就是要思念相同的事,有相同的愛,魂裡聯結,思念同一件事,凡事都不私圖好爭,也不貪圖虛榮,只要心思卑微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』(腓二1~3。)

(林天德弟兄講於永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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